教务处关于审查202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含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工作要求,按照学校2025届毕业生毕业工作的总体安排,请各学院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延长学籍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严格按照学位审核流程审核相关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12025届本科毕业

2、符合规定的申请补授学位人员

二、审核要求

(一)主修学位审核

学院认真审核学生的相关材料,522日(周四)15:00在教务系统完成主修学位资格的审核操作如有申请补授学位学生,请于522日(周四)15:00前将申请补授学位统计表发送到指定邮箱。辅修审核需在主修给予毕业结论和学位授予结论的基础上进行,请各学院务必按时完成主修学位的审核。

(二)辅修专业毕业及学位审核

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按照相关制度各学院完成主修学位审核后开始进行辅修学位审核,并于527日(周二)15:00在教务系统完成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学位资格的审核操作。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主修学位审核需报送材料:

1.2025届毕业生学位主修审核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2.2025年度拟授学士学位主修学生情况报告单》纸质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

3. 审核后的《202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主修授予资格审核名单》纸质版;

4. 审核后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纸质版,附成绩单(盖章)、彩色蓝底2寸照片2张(与毕业证或结业证照片一致);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辅修学位审核需报送材料:

1.2025届毕业生学位辅修审核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注意辅修审核统计表的填写范围应包括所有参加辅修学位审核的学生,而非审核结论为“未获得学位”的学生

2.2025年度拟授学士学位辅修学生情况报告单》纸质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

3.毕业生辅修成绩单中文版2份、英文版1份;

1)中文成绩单1份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分发到学生所在学院装入学生档案、中英文成绩单各1份交档案馆存档,提交时请按照给学院和档案馆的成绩单份数分好,装学生档案成绩单请按学生所在学院分好;

2)交档案馆的成绩单需附上学生汇总名单(为毕业审核系统中导出的学生列表),汇总名单和成绩单需对应一致。只报名、未修过课的学生无法打印成绩单,汇总名单中需单独删掉无成绩单的学生。

4.毕业生辅修学位登记表,由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打印,加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名章、学院公章。

52816:00前提交上述材料,所有纸质材料均须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材料送博纳楼12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iujing@cueb.edu.cn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老师、孟老师

办公电话: 8395245483952096

教务处

2025521

附件:

1202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主修授予资格审核名单

22025年度拟授学士学位含主辅修学生情况报告单

32025届毕业生学位含主辅修审核情况统计表

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统计表

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