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对修业年限已满六年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首经贸政发〔2021〕52号)相关规定,经学校20261月13日第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修业年限已六年的学生退学处理, 其中有2名学生退学决定书无法送达本人,特此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113-2026127,公示期内,如对退学处理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异议的,视为退学决定已送达。

联系电话83952454

电子邮箱jwc@cueb.edu.cn

教务处

202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