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公示2026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和报送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经贸政发〔2023〕29号,以下简称《办法》)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2026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首经贸教函〔2026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启动工作方案公示和转专业计划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务必严格按照《办法》及《通知》规定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程序组织转专业选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开展工作。

二、时间安排

1.目前各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均已审核通过,请各学院于3月23日起在本学院网站对审核后的工作方案进行公示,公示的工作方案可以不含“工作机构”内容,公示时间截至本次转专业工作结束,以便学生在转专业期间可随时查看。请于3月23日16:00前将公示方案链接地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统一汇总发布。

2.教务系统转专业计划录入开放时间:3239:00—32515:00,各学院须于32516:00前将纸质版转专业计划报送至博纳楼126办公室。

三、具体要求

1.原则上工作方案通过审核后不再更改。学院须确保转专业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转专业工作全过程相关材料及档案进行收集和管理制定考试过程中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等。

2.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方案,在教务系统中录入转专业计划,内容保持一致。其中转专业计划中“咨询方式须写明各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按照《办法》规定,学校要求学生准备的材料只有转专业申请表和审批表,学院在“需要学生提供的材料”一栏中要明确学生需提供的所有材料以及报送方式地址等;转专业考试方式须明确考试方式如面试、闭卷等,具体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是否接收第二轮申请学生”选择“是”或“否”;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写在“备注”里

3.转专业计划由教务系统导出,须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教务处

202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