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13 作者: 实践办公室
各相关学院: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现将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年度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情况说明
为持续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保障工作,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6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对2024年上半年结项的2023-2024年度项目中,“不合格”、“项目终止”、“延期”的项目说明具体原因,请于2024年12月13日之前提交说明电子版。
二、2024-2025年度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安排,2024年项目的结题验收时间为2025年3月。现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开展对2024年项目的进度检查、信息变更及监督工作,并完成附件1-4,于2024年12月13日之前提交电子版。
(一)各学院填写《2024年“大创计划”年报数据采集表》(附件1),提交电子版;
(二)各项目组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各学院留存纸质版,汇总后提交电子版;
(三)各项目组如有成员变更、项目名称变更、指导教师变更等情况,填写《变更申请》(附件3),各学院留存纸质版,汇总后提交电子版;
(四)各学院落实并填写《实施情况汇总表》(附件4),提交电子版。
三、2025-2026年度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现启动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工作说明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周期约为一年, 2025-2026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2025年11月,结题验收时间为2026年3月。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推荐以及经费支配等工作。
1.立项申报对象须为我校2024级、2023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项目负责人只能是一名且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三类项目任选其一);项目团队成员最多为五名(含负责人),最少为两名;一名学生作为项目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
3.项目组必须邀请一位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一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两个项目。教师指导一个项目并完成结题按8课时计算工作量,同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4年)》计2分。
4.申报项目包括“自选项目”和“规定项目”,即学生自行选择的课题和各学院指定的课题。学院推荐立项的项目类型原则上“规定项目”至少占比50%。
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立项时需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排序”,其中重点项目占比40%,一般项目占比60%(四舍五入取整)。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分拨管理费用于各学院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管理费标准为本单位项目总经费的20%。
(三)材料提交
2024年12月13日之前,学院汇总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7)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由学院留存;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3952221
纸质材料送至:博纳楼136办公室
材料接收邮箱:zhangxindan@cueb.edu.cn
教务处
202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