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2025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本通知下发之日正式启动,请各学院务必对转专业工作程序和相关环节做好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组织转专业工作,做到公开、公平与公正,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转专业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范围

1.符合《办法》第三章第九条情况的2023级、2024级学生。

2.属于《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任意一种情况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二、申报要求

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同学每次限填报一个专业(方向)志愿。

三、计划安排

3月24日前

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转专业工作方案

3月24日-25日

学院在教务系统录入并报送转专业计划

3月26日

教务处审核并公布转专业计划

3月27日-4月1日

期间(3月31日)

学生进行第一轮转专业报名

教务处公布各专业报名情况

4月2日前

转出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学生根据接收学院提交材料要求将申请及证明材料交至拟接收学院

4月3日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第一轮考核安排

4月7日-4月10日

转入学院组织第一轮转专业选拔

4月11日

转入学院报送第一轮转专业选拔结果

教务处公布剩余计划

4月14日-4月15日

第一轮未被接收学生进行第二轮转专业报名

4月16日前

转出学院对第二轮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名单报教务处审核;第二轮学生根据接收学院提交材料要求将申请及证明材料交至拟接收学院

4月17日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第二轮考核安排

4月18日-4月22日

转入学院组织第二轮转专业选拔

4月23日

转入学院报送第二轮转专业选拔结果

4月24日-4月29日

教务处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5月中旬

转出学院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意愿确认,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计划安排表供参考,实际时间安排以教务处后续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学生转专业当学期应按原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含暑期安排的教学活动)学习及考核,所修读课程均按有关规定纳入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2.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后,如决定放弃转专业,应在转专业学籍异动手续办理前书面告知转出学院, 由学院上报教务处。获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3.本学期教务处统一组织为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获准转专业学生到接收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转入专业缴纳学费。

4.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转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转专业学生已修读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

5.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请参照《办法》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五、转专业咨询

1.各专业相关情况、要求及考核问题请按各学院提供的联系方式咨询;

2.政策咨询:邱老师,联系电话:83952454;

技术咨询:许老师,联系电话:83952047。

教务处

2025年3月24日


各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链接: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经济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会计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劳动经济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文化与传播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管理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财政税务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法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金融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统计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外国语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华侨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国际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

数据科学学院2025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