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公示2025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的通知

按照2025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经学院工作方案制定和计划公布、学生申请、转出学院审查与推荐、接收学院考核接收学院审核等环节,现2025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424429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请将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jwc@cueb.edu.cn,否则不予受理。

请拟转专业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学生转专业当学期应按原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含暑期安排的教学活动)学习及考核,所修读课程均按有关规定纳入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二、公示结束后教务处会组织转出学院对转专业学生进行确认复核,并组织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工作。获准转专业学生下学期开学后到接收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转入专业缴纳学费。

三、获准转专业学生如决定放弃转专业,应在转出学院确认复核前书面告知转出学院,由学院上报教务处。已获准转专业并已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四、接收学院负责安排转入学生的转入年级及班级。一年级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编入同年级学习。转专业学生如降级或者延长学习年限,须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五、接收学院要安排好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工作。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转换管理办法(试行)》,对转专业学生原专业已修读课程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

六、所有转专业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内完成转入专业相应培养方案的学习,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即可授予转入专业相对应的学士学位。

七、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请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教务处

202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