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审查2026届毕业生学士学位(含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工作要求,按照学校2026届毕业生毕业工作的总体安排,请各学院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延长学籍管理办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严格按照学位审核流程审核相关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12026届本科毕业

2、符合规定的申请补授学位人员

二、审核要求

(一)主修学位审核

学院认真审核学生的相关材料,528日(周四)15:00在教务系统完成主修学位资格的审核操作如有申请补授学位学生,请于528日(周四)15:00前将申请补授学位统计表发送到指定邮箱。辅修审核需在主修给予毕业结论和学位授予结论的基础上进行,请各学院务必按时完成主修学位的审核。

(二)辅修专业毕业及学位审核

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按照相关制度各学院完成主修学位审核后开始进行辅修学位审核,并于63日(周三)15:00在教务系统完成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学位资格的审核操作。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主修学位审核需报送材料:

1.2026届毕业生学位主修审核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2.2026年度拟授学士学位主修学生情况报告单》纸质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

3. 审核后的《2026届毕业生学士学位主修授予资格审核名单》纸质版;

4. 审核后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纸质版,附成绩单(盖章)、彩色蓝底2寸照片2张(与毕业证或结业证照片一致);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辅修学位审核需报送材料:

1.2026届毕业生学位辅修审核情况 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注意辅修审核统计表的填写范围应包括所有参加辅修学位审核(辅修毕业结果为“予以毕业”)的学生,包括“达到辅修学位授予条件”和“达到辅修专业学分要求”的学生;

2.2026年度拟授学士学位辅修学生情况报告单》纸质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

3.毕业生辅修学位登记表,由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打印,加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名章、学院公章。

4.毕业生辅修成绩单:中文版2份、英文版1份。

1)中文成绩单中的1份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分发至学生所在学院,装入学生档案;中、英文成绩单各1份交档案馆存档。提交时,请按学院和档案馆所需份数分别整理,并将装入学生档案的成绩单按学生所在学院分类。

2)交档案馆的成绩单需附上学生汇总名单(从毕业审核系统中导出),汇总名单须与成绩单一一对应。对于仅报名但未修读课程的学生,无法打印成绩单,请在汇总名单中单独删除这类学生。

6316:00前提交相关材料(学位登记表、辅修成绩单除外,该两项材料的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所有纸质材料均须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材料送博纳楼12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iujing@cueb.edu.cn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老师、孟老师 

办公电话: 8395245483952096

 

教务处

                                          2026526

 

附件:

1. 2026届毕业生学士学位主修授予资格审核名单

2. 2026年度拟授学士学位含主辅修学生情况报告单

3. 2026届毕业生学位含主辅修审核情况统计表

4.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

5.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统计表

6.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