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任课教师更新线上授课信息的通知(第八周)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次线上授课信息填报情况,部分任课教师未按时提交信息或存在信息填报错误的问题,请通知本单位任课教师务必于4月17日(周日)中午12点前更新第八周课程(已结课课程除外)的线上授课信息,教务处将根据填报信息编制线上授课课表。

1. 如果授课平台为腾讯会议,任课教师务必在联络工具内提交会议号,如会议室设有密码,请务必将密码与会议号一同提供。为配合春季学期线上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建议任课教师使用周期性腾讯会议,并在会议号后标注【每周腾讯会议】。

2. 如果授课平台为超星(学习通),任课教师务必在联络工具内提交课程邀请码。

3. 如果授课平台为微信群,由于微信群二维码存在七天有效期,请任课教师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更新群二维码附件。

4. 如采用其他方式授课,请务必在联络工具内提供不限于课程邀请码、课程链接等内容的线上巡课方式。

提醒:务必在联络工具内提交会议号、课程邀请码、课程链接等信息。(请勿在备注栏目中填写以上信息,否则按照教师未提交线上授课信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