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规范本科教学研究成果管理系统使用的通知
时间:2022-04-21 作者: 教学建设科
各单位:
本科教学研究成果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体现,是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可靠手段,是教师投身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依据。为进一步提升全校对本科教学研究成果认定的重视程度,规范本科教学研究成果管理体系,为教师查询、使用教学研究成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研系统”)提供便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为充分提升教师自主性,除部分由教务处统一评审的成果外,教师所获教学研究成果由教师在本人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
二、开放时间
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具体要求
(一)成果录入
由教师在教研系统中录入的本科教学研究成果,须经学院、教务处二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成果系统中体现。成果由多人完成,应根据申报书或证书中的署名顺序录入,不同署名顺序的教师录入互不影响。
如遇新类型本科教学研究成果,请教师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二)成果查询及导出
由教师在教研系统中对本人所获本科教学研究成果进行查询或导出。未完成审核的成果可以查询,但无法导出。
成果表格在博纳楼一层大厅自助打印(打印版已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成果审核
本科教学研究成果管理采用“教师申请-分级审核”方式进行,所获成果由教师本人录入系统后,由教学单位、教务处进行分级审核。
审核进度及审核意见均可在教师本人教研系统中查看。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成果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学研究成果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共同助力学校本科教学研究成果管理效率提升。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839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