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材类教学研究成果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我校自编教材质量,规范教材类教学研究成果管理流程,教务处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1年1月1日以来由我校教师编写并公开发行的教材(版权页标注“教材”字样)。

  二、认定级别和工作业绩量

  教材类教学研究成果的级别和工作业绩量根据不同的教材类型进行认定,无明确类型的教材经教务处处务会集体讨论后确定。认定级别和工作业绩量如下表所示:

教材类型

级别认定范围

认定级别

认定工作业绩量

 国家级规划教材

第一主编

A2

参见聘任工作文件P23“国家级教材”

 省部级规划教材

第一主编

B1

参见聘任工作文件P23“省部级教材”

 校级立项教材

第一主编

C

参见聘任工作文件P23“校级教材”

 校级自编教材(校内使用)

第一主编

C

参见聘任工作文件P23“校内本科生使用教材”

 校级自编教材

(非校内使用)

第一主编

C

参照聘任工作文件P23“校内本科生使用教材”执行

  

  三、管理方法

  教材类教学研究成果由第一主编在本人教务系统中录入成果相关信息,经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处二级审核后,完成录入。非第一主编在本人教务系统录入时,仅可认定工作业绩量,不可认定级别。

  教学研究成果录入操作手册(电子版)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s://jwc.cueb.edu.cn/gzzd/jxyj1/101759.htm。教学研究成果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为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不断加大学校高水平自编教材建设力度,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梳理,详细统计,组织相关教师于3月15日下班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原版教材1本至博纳楼135室。已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原版教材的不必重复填报提交。

  同时,请各教学单位后续积极督促本单位教师及时登记录入教材类教学研究成果。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83951322

  

  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