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务处关于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首经贸政发〔2021〕53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本通知下发之日正式启动,请各学院务必对转专业工作程序和相关环节做好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组织转专业工作,做到公开、公平与公正,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转专业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范围

  1.符合《办法》第四章第五条情况的2022级学生。

  2.外国语中学保送的学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3.属于《办法》第四章第七条任意一种情况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二、申报要求

  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同学每次限填报一个专业(方向)志愿。

  三、实施安排

  时    间

  事    项

  4月14日—4月19日

  学院报送转专业计划及工作方案

  公示具有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

  4月20日—4月21日

  教务处审核并公布转专业计划

  4月24日—4月27日

  学生进行第一轮转专业报名

  期间(4月26日)

  教务处公布各专业报名情况

  4月27日              

  学院审核转专业申请材料并汇总报教务处

  4月28日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第一轮考核安排

  5月4日—5月9日

  转入学院组织第一轮转专业选拔

  5月10日

  转入学院报送第一轮转专业选拔结果

  5月11日

  教务处公布剩余计划

  5月12日—5月15日

  第一轮未被接收学生进行第二轮转专业报名

  5月15日

  学院汇总第二轮转专业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5月16日

  教务处公布转专业第二轮考核安排

  5月17日—5月18日

  转入学院组织第二轮转专业选拔

  5月19日

  转入学院报送第二轮转专业选拔结果

  5月22日—5月23日

  教务处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新学期开学第一周

  转出学院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复核

  通过复核的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办理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学生自提出转专业申请起,直到被批准并到转入专业所属学院报到前的学习期间,应按原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含暑期安排的教学活动)学习及考核。在此期间所修读课程,均按有关规定纳入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2.第二学期应修的各门修读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或所有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3.获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通过转专业复核的学生,第三学期开学一周内到转出、转入学院及相关部门办理学分确认、转专业相关手续。开学两周内,按照教务处安排完成重新选课。

  4.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新学年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5.转专业的学生需按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课程,在原专业所修读的课程成绩和学分转换为新专业相应的课程成绩和学分,未修的课程应补修。转专业学生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即授予转入专业学位。

  6.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请参照《办法》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五、转专业咨询

  1.各专业相关情况、要求及考核问题请按各学院提供的联系方式咨询;

  2.总体政策咨询:李老师,联系电话:83952096,

     教务系统技术咨询:许老师,联系电话:83952047;

  3.咨询时间为转专业工作期间周一至周五9:0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