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公示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05-23 作者: 学籍办公室
各学院:
按照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经转专业计划公布、学生申请、拟转出学院推荐、转专业考试、拟转入学院审核等环节,现对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29日。
请拟转专业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拟转专业学生到转入专业所属学院报到前的学习期间,应按原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含暑期安排的教学活动)学习及考核。在此期间所修读课程,均按有关规定纳入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二、第二学期应修的各门修读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或所有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三、通过转专业复核的学生,第三学期开学一周内到转出、转入学院及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退选课、学分确认等相关手续。获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四、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转专业的学生需按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课程,在原专业所修读的课程成绩和学分转换为新专业相应的课程成绩和学分,未修的课程应补修。转专业学生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即授予转入专业学位。
六、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请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95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