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网上录入成绩的通知
时间:2023-12-04 作者: 考务办公室
教务处于2023年12月25日8:00-2024年1月15日14:00正式开放本科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网上成绩录入功能,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现就以下问题加以说明:
1、任课教师注意保密系统密码。
2、 如网上学生名册等相关信息需咨询,请联系(正常上班时间):83952262。
3、考生期末成绩为0分时,请务必按照学生具体情况选择正确标识:如学生未参加考试,请教师视考生具体情况选择“旷考”、“缺课1/3”等成绩信息;如考生卷面成绩为0分,请教师务必选择“卷面0分”;备注栏已备注“缓考”,请不要改写。
4、教师录入成绩请勿直接填写总评!需先设定比率,再录入成绩,考勤成绩占百分之十,其它成绩合计占百分之九十,总评成绩由系统自动计算。录入后请保存,检查成绩录入正确后送审。
5、延长学籍学生,如选择自修,总成绩以卷面成绩为准,教师在系统录入成绩时,考勤成绩、平时成绩等均录成期末卷面成绩即可。例如:A同学选择自修课程,期末考试卷面80分,则老师录成绩时考勤成绩、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等各项均列成80分即可。
6、成绩送审后返回上级菜单再进入,导出成绩单,正式打印前请教师调整页面设置的页边距,合理安排页面!
7、出国交换生、转专业生等未上课直接参加期末考试的课程成绩,请教师将该生成绩填入教务处统一发放的纸质成绩单,成绩只计卷面成绩,并交学院教学秘书,各学院于2024年1月15日14:00前将成绩返回教务处博纳楼128室。
各门课程打印成绩单(纸质版一份即可)任课教师签字后交至各学院,各学院汇总收齐于下学期开学后交至教务处博纳楼128室,以便于成绩归档。
特别提示:
1、阅卷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核对无误后送审成绩!(请不要只保存不送审,不送审系统无法自动送审,不送审等同于未录入)
2、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所有考试成绩,不得延迟,否则将直接影响下学期初补考的正常进行!
3、请各位老师注意系统的保密,务必本人录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