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12级学生缴纳辅修培训费的通知
时间:2014-02-21 作者: xiongqian
11、12级学生:
请于2014年3月10日前,按照自己已报选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辅修课程的学分缴纳辅修培训费,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辅修培训费每学分100元,上缴辅修费的方式与缴纳学费的方式一样,须在规定日期内存入缴纳学费的北京银行卡里,辅修选课情况请看附件,辅修培训费缴纳后概不退还。
辅修培训费缴纳成功后,请于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18日到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注册。
教务处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