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2015年实验室建设类财政专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6-17 作者: 教务处
学校各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财务处关于开展2015年财政专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为了保证我校2015年实验室建设类财政专项申报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实验教学中心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申报:
一、申报范围
1.实验室建设类财政专项除市教委高教处下达项目外可由自主申报。自主申报时只可申报设备购置(单价10万,批量30万元以上,不含30万元),设备购置范围详见项目文本填写要求。
2.通用设备购置需要在资产管理处归口的设备购置类专项中申报,不在此实验室建设类专项中申报。
3.请学校各实验教学中心统一申报,统筹好实验教学中心内部各实验室的建设。
二、项目文本填写要求
1.需要填写的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评审报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5项目排序一览表》(见材料1文件夹)。
2.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购置费,即购置新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学软件所需的费用;设备维护、维修、改造和升级费;原材料购置费和外协加工费;环境改造费;专用的消耗性材料费(非办公用品)5类(见材料2中的《北京市属院校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3.请各实验教学中心统筹协调,不要重复申报。
三、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实验教学中心于25日前提交全部项目文本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学校预审核通过的项目可在7月1日—8月31日完善支撑材料、申报文本。
联系人:欧老师;联系电话:83952221;电子邮箱:oxt@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