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查2016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通知
时间:2016-05-26 作者: xjb
各院(系):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指示,按照学校2016届毕业生毕业工作的总体要求,请各院(系)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延长学籍及学位授予期限的补充规定》,请院系严格按照学位审核流程审核相关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1、2016届达到毕业条件的本科生
2、2014届、2015届毕业生中申请补授学位的人员
二、审核要求
请院系认真审核学生的相关材料,并6月2日下午3:30前将《2016届毕业生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拟授学士学位学生情况报告单》、审核后的《2016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名单》、学生填写完毕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成绩单原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学籍办公室(博纳楼137室,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电话:83952096)。
教务处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