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23 作者: 教务处
学校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做好本科生的实习工作,针对2014级、2015级学生参加的专业实习和认知实习,学校鼓励各学院与社会、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社会实践实习基地,组织学生开展集中实习活动,现对本学期的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2014级、2015级学生上课16周,社会实践3周(6月19日----7月9日),请各学院参照专业《教学计划表》,安排本学院的实习工作。
2、学生在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后,也可以参加团委与教务处共同组织的暑期大学生实习与社会实践,视同为认知实习和专业实习。

4、各学院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多方力量,通过多种渠道,为学生的认知实习和专业实习提供条件。为鼓励各学院组织开展“集中实习活动”,学校对本年度申报的集中实习基地提供经费支持。所申报的集中实习基地,须建立时间在两年以上的,且安排学生人数在6名(含)以上,集中实习经费的使用办法详见《集中实习经费的工作流程图》(附件3)。
5、各学院须上交材料,如下:
(1)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XX学院实习计划》(附件1,要求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XX学院实习单位登记表》(附件2,要求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实习基地协议》复印件1份(要求有单位名称、时间及双方单位盖章)。
说明:
1、各学院均须上报“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XX学院实习计划》”;
2、开展有组织的集中实习活动的学院,则同时上报“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XX学院实习单位登记表》”,“《实习基地协议》”等一系列相关材料(详见《集中实习经费的工作流程图》)。
3、请各学院于2017年6月16日前将材料送交教务处,纸制版报送博纳楼136房间,电子版请发送:lvzheng@cueb.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