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12 作者: 教务处
学校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做好本科生的实习工作,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2016级、2017级学生上课16周,社会实践3周(6月24日--7月14日),请各学院参照本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本学院的实践教学工作。
学生在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后,也可以参加团委与教务处共同组织的暑期大学生实习与社会实践,视同为认知实习和专业实习。
针对2016级、2017级学生参加的专业实习和认知实习,学校鼓励各学院与社会、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社会实践实习基地,组织学生开展集中实习活动。
各学院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多方力量,通过多种渠道,为学生的认知实习和专业实习提供条件。为鼓励各学院组织开展“集中实习活动”,学校对符合集中实习要求的基地,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给予经费支持的要求:
1、集中实习基地,所签署的协议时间须在两年以上;
2、学生人数在6名(含)以上;
集中实习经费的使用办法详见《集中实习经费的工作流程图》(附件3、附件4)。
请各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XX学院实习计划》(附件1,要求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XX学院实习单位登记表》(附件2,要求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需要办理集中实习经费支持的学院,需要提交《实习基地协议》复印件1份(要求有单位名称、时间及双方单位盖章)。
4、请各学院于2019年6月21日前将材料送交教务处,纸制版报送博纳楼136房间,电子版请发送:lvzheng@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