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我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生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时间:2013-05-30 作者: 学籍办公室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2013年6月15日举行,根据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工作安排,为保证学生证遗失或损坏的考生能顺利参加考试,特做如下通知:
1、 根据市教委的统一要求和规定,为加强考试管理工作,凡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为学生证(临时在读证明必须附照片)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参加考试,参加六级考试的考生还要携带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单(425分(含)以上),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 学生证的补办及领取:请学生证遗失或损坏的学生于6月8日前到教务处处学籍办(博纳楼126室)补办,并于6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到教务处(博纳楼126室)领取,学生须持新补办的学生证到所在院系加盖注册章,否则无效。
以上通知请院系务必及时通知学生。
教务处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