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报告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高等学校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通知》(京教函[2011]7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内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启动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培养,请各院(系、部、处)提交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报告。

一、建设目标

旨在深化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整合创新实践资源,丰富创新教育内涵,为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供平台和环境,为“北京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评选做好前期准备。

二、报送范围

北京市高校大学生创业培训服务基地 (学生处)

大学生活动中心 (校团委)

管理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信息学院、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建议由信息学院报送)

传媒实验教学中心 (文化与传播学院)

工科实验教学中心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 (法学院)

语言实验教学中心 (外语系)

体质健康测试实验教学中心 (体育部)

二、内容要求

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报告应全面反映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实验教学中心)的总体情况,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方面:

(一)    院(系、部、处)基本情况简介;

(二)    校内创新实践基地(教学中心、基地)建设,总体情况;

(三)    建设思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四)    条件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情况;

(五)    基地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

(六)    发展方向与建设规划。

注:如有图片、照片等资料,请报送电子版并根据内容命名。

三、其他要求

请各院系于2012年12月28日前,将加盖院(系、部、处)公章的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实验教学中心、基地)报告(纸质版,一份)交到博纳楼136房间,同时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信箱oxt@cueb.edu.cn。

联系方式: 欧新潭  83952221

   王学江  83952053

                   

                            教务处      学生处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