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校级教改立项答辩时间的通知 时间:2009-07-01 作者: 教务处 各单位: 2009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评审工作定于7月7日(周二)进行,请各单位申报教改立项的课题负责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十分钟的陈述与答辩,缺席按弃权处理。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 2009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答辩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