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财政专项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学校各单位:

     根据财务处《关于开展2010年财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负责组织2010年财政专项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财务处规定的2010年专项填报要求—实验室建设类(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
    2.需提交材料:实验室建设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可行性报告(附件3)、项目支出清单(附件4)。请申请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附件提供的申报文本模板填写。
    3.提交材料时间、地点:7月3日下午3点前交新行政楼教务处135房间
    联系人:崔峰      联系电话:83951322
    附件3可行性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