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年校级教改立项申报工作通知
时间:2009-06-10 作者: 教学研究室
学校各单位:
为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09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教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申报教改立项的选题,应着眼于我校教学管理、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以全局性、现实性、前瞻性的重大教育教学问题为主。
(二)申报项目应对学校教学改革与实践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含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市级和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以及在我校各年度教改立项中未完成者,或结项评审、成果鉴定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本次教改立项。
(四)根据市教委的指示精神,被确立的市、校级教改立项将作为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重要依据,未能获批教改立项和其它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将不能参加各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二、2009年项目选题范围
(一) 重点项目须在以下选题中选择申报。
1. 学生满意,教师自豪:精益课堂建设的内涵及实践探索
2. 我校应用型、复合型本科人才的培养:问题与建议
3. 基于人才市场需求的专业课程体系创新
4. 教师教学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的构建和实施
5. 校、院二级教学管理的协同运作机制
6. 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与课堂设计
7. 学生学习心理、学习状态和学习质量的分析与评价
8. 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构建与探索
(二) 一般项目可在现代高等教育教学理念、教学管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现代教育教学技术应用、实践教学和教学方法的探索等方面自由申报;本次立项申报不受理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类项目。
三、项目研究经费、时间和成果
(一)校级重点项目平均资助课题经费1.5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
(二)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
(三)立项验收成果要求: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题时均须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并注明本项目来源。所有项目提交研究报告,否则不予结题和验收。
四、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者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将其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申请书》封面的档案袋中。各单位申报材料统一交到教务处,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提交资料。
(二)各单位填写《2009年度校级教改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文档(Excel表,以“申报单位名称.xls”命名)发至cuifeng@cueb.edu.cn。
(三)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6月25-26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崔峰 贾卫星 联系电话.:83951322 (新行政楼135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