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开展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
时间:2009-04-30 作者: 教学研究室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首经贸政发〔2008〕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开展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及市级、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内容
为贯彻落实《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首经贸政发〔2008〕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开展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及市级、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内容
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原则意见》(见附件2)精神,紧密结合专业建设和相关课程群建设等来开展,并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材料
申报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和《推荐表》中“三、教学情况”所涉及项目的相关支撑材料(含团队主要成员本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同时将上述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2008年未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学团队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报2009年市级优秀教学团队以及未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市级优秀教学团队申报2009年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的须重新提交以上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请于5月15日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各院(系)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文玮 联系电话:83951322 联系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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