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开展2009年校级精品教材建设立项

各院、系(部):
    为继续贯彻实施我校三个百工程,搞好我校精品教材建设,现将 2009年校级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校级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范围
    1.适用层次
    2009年校级精品教材建设立项为适应本科生层次的学历教育教材。
    2.项目形式
    文字教材、文字+电子教材。
    3.项目类别
    (1)拟修订的教材
    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对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版,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和在学校教学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具有良好使用效果的教材进行修订。
    (2)拟新编的教材
    拟新编的教材要充分反映各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在内容和体系上要有明显特色。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要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和新要求,集中体现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要符合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其相应的课程应在教学计划中列出。学校将重点支持经济与管理各专业实践教学教材和填补学科空白的前沿教材、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特色教材。
    2.申报项目的第一编者应是本校教师。申报工作由第一编者负责。每一项目申报主编原则上不超过两人。主编要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三年以上相应课程的教学经历,积累了一定的教学资料。
    3.教材要有相对稳定性,并具有较大用量,项目结题时需正式出版(2009年批准的立项项目应在2011年12月底前按批准立项的内容完成教材出版)。
    4.第一编者对所申报的项目特别是拟修订的教材,在申报前应先确认拟修订版教材的版权归属,避免版权纠纷。
    5.本次立项不受理系列教材。套书(如上、下册)可以申报。
    6.在编的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立项或校级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的主编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申报时间及评审工作
    1.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申报的新编教材需提供样章,修订教材需附原教材(一式一份)。
    2.每一项申报材料应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3.申报工作以院、系(部)为单位进行。申报院、系(部)填写并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年校级精品教材建设立项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申报书和推荐表电子文档报教务处邮箱(jwc@cueb.edu.cn)。
    4.申报时间: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5.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对立项申报书组织评审,从中确定立项名单,准予立项的教材学校将给予资金支持。
    联系人:文玮   联系电话:83951322    联系地址:行政楼224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