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开展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时间:2009-03-02 作者: 教学研究室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年2号)文件精神,搞好我校本科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为我校本科学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
2、申报课程必须是连续开设3年以上,其主讲教师必须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
3、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以及课程负责人不少于45分钟(完整的一节课)的现场教学录像等材料已经上网。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见附件2)制作。
二、申报步骤及申报时间
1、申报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需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和课程建设报告(一式二份),同时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评选申报表》和课程建设报告、录像材料以及其他说明材料统一刻成光盘(DVD光盘、视频为MPEG格式的文件,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
2、申报时间: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书面申报材料提交和课程资料上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工作
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评审采取网上初评和专家会评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的2009年我校精品课程,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同时,授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申报北京市级精品课程。
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全体教师积极参与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特别是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和院(系)重点建设课程必须参加本次申报评选。
联系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24房间
联系人:文玮 崔峰
联系电话:83951322 83952151
附件: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