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籍管理,促进学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2009-01-05 作者: 教务处
关于加强学籍管理,促进学风建设的通知
各院(系):
学籍管理是学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学籍管理对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学校各职能部门工作划分的指示精神,从2009年起学籍管理职能将从学生处划转到教务处,为做好学籍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严格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要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教学工作的稳定。
二、本学期期末考试和下学期期初重考后,各院(系)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审核2008—2009年第一学期学生成绩和所获学分,对于不及格科目较多、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在本学期末要进行警示,并通知学生家长,以督促其认真复习相关课程,准备下学期期初重考。学校将在2009年9月对2008-2009学年的学生学习成绩进行统计,对于在一学年内,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该学年应修学分数的2/3以上者,将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给予退学处理。
望各院(系)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好学籍管理工作,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教务处 学生处
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