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校级教改立项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08〕7号)精神,请2008年校级教改立项申报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参照《2008-2010年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指南》(见附件)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和申报方式仍按原通知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