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校级教改立项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5-28 作者: 教学研究室
各有关单位:
我校于2007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已到了结题阶段(项目名单见附件1),现将检查验收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对本部门承担我校2007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督促承担项目的教师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撰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改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和项目研究报告,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重点项目须在公开发行的教学研究类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一般项目须在公开或未公开的教学研究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2007年校级教改立项进行结题验收。
三、上述结题材料(一式四份,成果可交复印件)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结题报告书》封面的档案袋中,于9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逾期视为不能按时结项。
四、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制定出具体措施,确定完成时间。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校级教改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