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

 
 
 
各院系:
    学校定于5月5日-16日(第10-11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由各院系主要领导负责,仍然采取自查和由校领导、校教学督导组及教务处组成检查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重点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
3. 教师听课情况
4. 网上评教意见反馈
5. 教改立项进展情况
6. 本年度各项建设项目落实情况
7. 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组织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法
1.组织教学观摩活动。
2.随机听课。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并提出改进意见。
3.对于在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通报,并报送教务处。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各有关单位应及时报教务处。
4.各教学单位要建立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的专门档案,及时将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归入教学检查档案备查。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院(系)、部检查工作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结果与分析)、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
四、检查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教学单位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2.5月5日-14日,各教学单位组织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5月14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自查报告交教务处。
3.5月15-16日校检查组到部分教学单位检查,听取汇报,请各院系院长(主任)、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务必参加。
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
单位
5月15日13:30-14:30
法学系
5月15日15:00-16:00
人文学院
 
 
联系人:韩泽民、陈蓉
联系电话:83952047
 
教务处
200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