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开展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关于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为继续推进我校课程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我校本科学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
    2、申报课程必须是连续开设3年以上,其主讲教师必须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
    3、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以及课程负责人不少于45分钟(完整的一节课)的现场教学录像等材料已经上网。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见附件2)制作。
    二、申报步骤及申报时间
    1、申报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需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和课程建设报告(一式二份),同时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评选申报表》和课程建设报告、录像材料以及其他说明材料统一刻成光盘(DVD光盘、视频为MPEG格式的文件,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
    2、申报时间: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工作
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评审采取网上初评和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学校将在下学期初对申报课程进行网上初评,通过初评的课程再由学校课程建设委员会成员在考察课程实际情况及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2008年我校精品课程,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同时,授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申报北京市级精品课程。
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全体教师积极参与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特别是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和院(系)重点建设课程必须踊跃参加。
    联系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24房间
    联系人:文玮  贾卫星
    联系电话:839513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