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7年校级教改立项申报工作通知

     为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07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教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申报教改立项的选题,应着眼于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以我校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全局性、现实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动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在我校的应用。
     2.注重教学改革项目的实践性,教学改革成果应是研究、实践的总结。
     3.有利于探索实施因材施教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多样化模式,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特色人才的培养。
      4.研究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人才培养的新问题,探索、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
      5.本次教改立项以规定选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的原则(规定选题见附件一)。在规定的选题中只确定了重点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请人也可按要求自行设计题目。选题要力求具有时效性、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对有先期研究成果或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实际效果的申请项目优先给与支持,鼓励跨院系研究合作。
二、立项范围
      在我校教学管理、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人才培养模式等教育教学方面的改革均可申请校级教改项目。
三、项目研究经费、时间和成果
       1.2007年度校级教改立项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校级重点项目平均资助课题经费1.5万元,一般项目0.8万元。
       2.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
       3.研究成果:校级重点项目结题时须在公开发行的教学研究类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一般项目结题时须在公开或者未公开发行的教学研究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所有项目须提交研究报告,否则不予结题和验收。
四、申请方式
      1.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市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以及在我校各年度教改立项中未能按时完成和结项评审、成果鉴定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本次教改立项。
     2.申请者须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纸质一式七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jwc@cueb.edu.cn 。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11日,逾期恕不受理。
     3.教务处负责教改立项的评审组织工作,2007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须经专家组评审,学校教改立项领导小组复核、审议后予以公示。
联系地址:行政楼224房间
联系电话.:83951322
附件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规定选题
附件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