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发布2006年校级教改立项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6-06 作者: 教务处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我校于2006年立项的第五批校级教改项目已到了结题阶段(项目名单见本文附件),现将检查验收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对本部门承担我校2006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督促承担项目的教师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撰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改项目结题报告书》,并提交该项目的研究成果(按照学校2006年立项时提出的要求,重点项目结题时须在公开发行的教学研究类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一般项目结题须在公开或未公开的教学研究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和校内外专家对项目成果的鉴定意见(校内专家2人,校外专家1至2人)。
三、所有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否则不予结项和验收。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制定出具体措施,确定完成时间。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下一批校级教改立项。
四、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成果材料(一式二份,成果可交复印件)于2007年6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室。学校近期将召开我校2006年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总结验收会,对教改立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