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开展2005年重点建设课程检查验收
时间:2007-04-18 作者: 教务处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年2号)文件精神,搞好我校本科教学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05年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的检查验收暨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的检查与验收
1、各院、系和各课程负责人要认真做好2005年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的检查验收工作。要依据2005年立项时填写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的内容进行总结,撰写课程建设报告,并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重点建设课程总结报告书》(见附件,一式二份)。
2、按照学校2005年立项时提出的要求,重点建设课程内容必须有网页制作,项目结束时必须按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将课程内容上网,并做为结项和验收的标准之一。
3、不能按时完成的重点建设课程,也要参加结项验收工作,提交总结报告书和相关材料,并说明不能完成的原因,制定出具体措施,确定完成时间。
4、2005年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应参加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并按照校级精品课程评选的要求,上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评选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二、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
1、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评选的主要对象是,为我校本科学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
2、申报课程必须是连续开设三年以上,其主讲教师必须具有副教授或教授职称,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已经上网。同时,需提供50分钟(完整的一节课)的现场教学录像。
3、申报步骤:申报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的单位需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和课程建设报告(一式二份),同时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评选申报表》和课程建设报告、录像材料以及其它说明材料统一刻成光盘(DVD光盘,视频为MPEG格式的文件,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
4、申报时间: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5、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评选要求,将从本次选出的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申报2007年北京市级精品课程,被推荐课程的主讲教师必须具有教授职称。
联系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24房间
联系电话:83951322
教务处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