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开展2006年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

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关于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06年继续开展校级精
品课程建设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与评选工作原则
1、学校精品课程是指以培养满足国家和首都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系统整合各类教学改革
成果,把科研与教学紧密结合,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
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2、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与评选的主要对象是,为我校本科学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
3、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要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工
作目标是,在五年内争取建设100门校级精品课程、10门以上北京市级精品课程,并争取在国家精品课程
评选中有所突破,以全面推动我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与评选工作安排
1、申报条件
(1)申报2006年校级精品课程,应是通过我校课程评价评选出的优秀课程和2005年各院、系(部)确定
的重点建设课程,以及2005年被评为教学名师和优秀主讲教师主讲的课程。
(2)申报课程必须是连续开设3年以上,其主讲教师必须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教学大纲、授课教
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已经上网,同时,需提供50分钟(完整的一节课)的现场教
学录像。
2、申报步骤及申报时间
(1)申报2006年校级精品课程的单位需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式
六份)和课程建设报告(一式六份),同时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评选申报表》和课程建设报
告、录像材料以及其他说明材料统一刻成光盘(DVD光盘、视频为MPEG格式的文件,一式一份)报送教务
处。
(2)申报时间:2006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工作
1、学校课程建设委员会成员在考察课程实际情况及审核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以不记名投
票方式评选出2006年我校精品课程,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同时,授予“首都经济
贸易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2、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评选要求,将从本次评选出的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2006年北京市级精品课程,
被推荐课程的主讲教师必须具有教授职称。
联系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24房间
联系人:刘伟华、文玮
联系电话:839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