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

各院、系、部:
学校定于5月8日-24日(第12-14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由各院、系、
部主要领导负责,采取自查和由校领导、校教学督导组及教务处组成检查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教学秩序与质量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
3.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情况
(二)教学基本建设
1.新教学大纲编写情况
2.品牌专业、重点专业、新办专业和一般专业建设情况
3.课程简介编写情况
4.重点建设课程及精品课程建设情况
5.教材及精品教材建设情况
6.教学名师及优秀主讲教师评选情况
(三)教学研究与改革
1.校内教改立项完成情况
2.有关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教学改革及其效果情况
二、检查方法
1.组织教学观摩活动。
2.随机听课。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并提出改进意见。
3.对于在教学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通报,并报送教务处。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
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各有关单位应及时报教务处。
4.各教学单位要建立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的专门档案,及时将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归入教学检查档案备
查。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院(系)、部检查工作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结果与分
析)、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
四、检查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教学单位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2.5月8日-19日,各教学单位组织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5月19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自查报告报教务处。
3.5月23—24日校检查组到部分教学单位检查,听取汇报,请各院、系、部院长(主任)、主管教学的副
院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务必参加。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             单位        时间             单位
5月23日9:00-10:00 会计学院   5月24日9:00-10:00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5月23日10:30-11:30 城市学院   5月24日10:30-11:30 信息学院
5月23日13:30-14:30 财政系   5月24日13:30-14:30 经济学院
5月23日15:00-16:00 人文学院   5月24日15:00-16:00 劳动经济学院

联系人:韩泽民、陈蓉
联系电话:8395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