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主讲教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
4号)精神,鼓励教师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方法、手段改革和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
提高,进一步加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表彰能够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本科生
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学校
决定开展首次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长期从事本科生教学工作,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下同)
或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
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副教授、讲师职务,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任务。直接面
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不少于100学时(其中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
作量合计应占70%以上)。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主讲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方面
取得较大成绩,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二、 奖励办法
1. 优秀主讲教师将定期评选;
2.入选者学校将授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并给予奖励。
三、 评选方法与步骤
1.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须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主讲教师申报表》,并向所
在院(系)、部提出申请。各院(系)、部负责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候选
人(一般每个单位推荐3-4人),候选人需准备20分钟课件和教案。
2.2005年11月15日以前,以院(系)、部为单位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主讲教
师申报表》一式两份及教师20分钟讲课教案一式8份交教务处(联系电话:3952047)。
3.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及学生评委集中听课,当场评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评选结果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希望各院(系)、部领导和教师要充分重视;候选教师抓紧时间做好讲课准备。申报
截止日期为2005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申报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主讲教师
评分标准》请从教务处网站主页滚动栏或文档下载区下载。

教务处
200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