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

各院(系、部)及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情况,加强我校的日常教学管理,保证教学秩序
的稳定,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和教务处本学期工作要点的要求,学校定于11月1
日-11月11日(第10-11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由
各院(系)、部及各有关教学单位主要领导负责,采取自查和由校领导、教学督导组及
教务处组成检查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教学秩序与质量
1.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课堂纪
律、考勤及作业完成情况等
3.实验教学情况,包括实验课的安排、教学情况,实验室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及原因
(二)教学基本建设
1.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制定情况
2. 新教学大纲编写情况
3.品牌专业、重点专业、新办专业和一般专业建设情况
4.重点建设课程及精品课程建设情况
5.教材及精品教材建设情况
(三)教学研究与改革
1.校内教改立项项目进度情况
2.有关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教学改革情况
二、检查方法
1.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2.随机听课。各级领导、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组及同行教师进行随机听课听课记录
表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3.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和听取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
提出改进的措施,并做好记录。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落实。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并提出改进意见。对于在教
学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通报,并报送教务处。对于擅自停课、调课、
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各有关单位应及时报教务处。
3.各教学单位要建立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的专门档案,及时将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归
入教学检查档案备查。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院(系)、部检查工作文件、检查项目
(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结果与分析)、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
四、检查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应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2.11月1日-11月8日,各教学单位组织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
3.11月9—11日校检查组到各教学单位检查,听取汇报,请各院(系、部)院长(主
任)、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务必参加。具
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 单位 时间 单位
11月9日8:30-9:30 工商管理学院 11月10日11:00-12:00 体育教学部
11月9日9:45-10:45 会计学院 11月10日13:30-14:30 基础教学部
11月9日11:00-12:00 统计系 11月10日15:00-16:00 外语系
11月9日13:00-14:00 法学系 11月11日9:00-10:00 安全与环境
工程学院
11月9日14:15-15:15 城市学院 11月11日10:30-11:30 信息学院
11月9日15:30-16:30 财政系 11月11日13:30-14:30 经济学院
11月10日8:30-9:30 金融系 11月11日15:00-16:00 劳动经济学

11月10日9:45-10:45 人文学院 注:安工、信息、经济、劳经在东区。
教务处
200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