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校级教学名师奖的通知
时间:2005-10-21 作者: 教务处
各院(系)、部: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今年拟开展我校首次“教
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须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申报表》,
并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请。各院(系)、部负责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择优推
荐候选人(一般每个单位限推荐2人)。
2.2005年11月4日以前,以院(系)、部为单位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
奖评选申报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联系电话:83952047)。
3.学校教学名师奖评审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听课,并对教学名师奖申报材料进
行评审。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希望各院(系)、部领导和教师要充分重视,抓紧时间,2005年11月4日为截止
日期,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
教授讲授本科生课程,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塑
造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
《教育部关于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精神,促
进教授上讲台,鼓励名师为本科生开设课程,促进学校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优秀教
师队伍建设,表彰能够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本科生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
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特设立“首都
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奖”。
一、 评选范围
奖励范围为长期从事本科生教学任务,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下同)
或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 评选数额及奖励办法
1. 教学名师奖每三年评选一次;
2. 入选者学校将授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
书,并给予奖励;
3. 获奖者,学校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评审。
三、 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
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教授职务,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任务。最近四
年,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400学时(其中基础课、专业
课教学工作量合计应占工作总量的70%以上)。
(三)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教学与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
(四)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主讲课程在财经类院校同领域内有较大影
响,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方面取得较大成绩,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五)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
高授课水平,重视助教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四、 评选方法与步骤
1.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教学名师奖评选申报
表》,经所在单位评审择优推荐,报教务处。
2. 学校组成教学名师奖评审专家组,对教学名师奖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教学名
师奖初选人员,并向全校师生公示,最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五、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申报表》见教务处网站主页滚动栏.
教务处
2005年10月18日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今年拟开展我校首次“教
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须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申报表》,
并向所在院(系)、部提出申请。各院(系)、部负责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择优推
荐候选人(一般每个单位限推荐2人)。
2.2005年11月4日以前,以院(系)、部为单位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
奖评选申报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联系电话:83952047)。
3.学校教学名师奖评审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听课,并对教学名师奖申报材料进
行评审。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希望各院(系)、部领导和教师要充分重视,抓紧时间,2005年11月4日为截止
日期,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
教授讲授本科生课程,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塑
造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
《教育部关于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精神,促
进教授上讲台,鼓励名师为本科生开设课程,促进学校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优秀教
师队伍建设,表彰能够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本科生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
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特设立“首都
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奖”。
一、 评选范围
奖励范围为长期从事本科生教学任务,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下同)
或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 评选数额及奖励办法
1. 教学名师奖每三年评选一次;
2. 入选者学校将授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
书,并给予奖励;
3. 获奖者,学校择优推荐参加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评审。
三、 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
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教授职务,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任务。最近四
年,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400学时(其中基础课、专业
课教学工作量合计应占工作总量的70%以上)。
(三)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教学与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
(四)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主讲课程在财经类院校同领域内有较大影
响,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方面取得较大成绩,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五)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
高授课水平,重视助教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四、 评选方法与步骤
1.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教学名师奖评选申报
表》,经所在单位评审择优推荐,报教务处。
2. 学校组成教学名师奖评审专家组,对教学名师奖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教学名
师奖初选人员,并向全校师生公示,最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五、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申报表》见教务处网站主页滚动栏.
教务处
200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