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04-25 作者: 教务处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落实我校“三个百工程”建设计划,拟从2005年开始进行
精品教材建设立项。希望各院(系、部)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参
与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编写出适应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需要的精品教材。现将2005年度精品教材建
设立项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加申报的教材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的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泄露国家机密。
2、教材要符合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其相应课程应在教学计划中列出。要具有较强的理论性、
科学性、系统性、启发性、实用性,尤其是内容新颖,能博采众长。学校将重点支持填补学科空白的前
沿教材、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特色教材、具有学科集体竞争力的系列教材。
3、可编可不编、优势和特色不突出的教材,学校将不予支持。
4、主编要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应课程的
教学经历,积累了一定的教学资料。
5、教材要有相对稳定性,并具有较大用量。
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申报:
(1)同国内已出版的同类别教材,在内容、体系、编写形式上相似,又无显著特点者;
(2)内容粗制滥造,科学性、政策性、思想性不强者;
(3)侵犯他人版权者;
(4)已获得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立项者
二、申报程序
1、各院(系、部)应将本通知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并按课程归属认真组织教师申报。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申报书可在教务处文档下载区下载)
3、各院(系、部)学术委员会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4、各院(系、部)将申报书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教材服务中心。(申报书电子版报教务处邮箱
jwc@cueb.edu.cn)
5、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对立项申报书组织评审,听取各方面意见,从中确定立项名单,准予立项的教
材学校将给予资金支持。
三、申报时间:
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5月13日,过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05年4月20日
精品教材建设立项。希望各院(系、部)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参
与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编写出适应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需要的精品教材。现将2005年度精品教材建
设立项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加申报的教材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的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泄露国家机密。
2、教材要符合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其相应课程应在教学计划中列出。要具有较强的理论性、
科学性、系统性、启发性、实用性,尤其是内容新颖,能博采众长。学校将重点支持填补学科空白的前
沿教材、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特色教材、具有学科集体竞争力的系列教材。
3、可编可不编、优势和特色不突出的教材,学校将不予支持。
4、主编要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应课程的
教学经历,积累了一定的教学资料。
5、教材要有相对稳定性,并具有较大用量。
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申报:
(1)同国内已出版的同类别教材,在内容、体系、编写形式上相似,又无显著特点者;
(2)内容粗制滥造,科学性、政策性、思想性不强者;
(3)侵犯他人版权者;
(4)已获得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立项者
二、申报程序
1、各院(系、部)应将本通知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并按课程归属认真组织教师申报。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申报书可在教务处文档下载区下载)
3、各院(系、部)学术委员会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4、各院(系、部)将申报书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教材服务中心。(申报书电子版报教务处邮箱
jwc@cueb.edu.cn)
5、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对立项申报书组织评审,听取各方面意见,从中确定立项名单,准予立项的教
材学校将给予资金支持。
三、申报时间:
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5月13日,过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0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