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夯实实践教学,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法学院暑期走访实习单位

  

根据法学院教学计划安排,法学院922012级本科生及182013级卓越班本科生从20147月开始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认知实习和见习。法学院历来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大二及大一卓越班学生都统筹安排到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进行认知实习和见习,在实习中实行双导师制,即校内及实习单位的双导师。

经过多年探索和积累,实践教学已成为法学院的重要培养特色。迄今为止,法学院已经建立了20余个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丰台区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房山区人民法院、丰台区司法局、丰台区律师协会、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朝阳区工商分局、高朋律所等,2014年又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东城区人民法院签订了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协议并派学生实习。

在学生实习期间,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老师代表分别走访实习单位,72日至725日,法学院院长喻中、党总支书记谢海霞、副院长米新丽、副院长张世君、党总支副书记张益铭及部分老师分班走访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海淀法院、丰台法院、西城法院、丰台律协、丰台司法局、朝阳工商分局等实习单位,深入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良好沟通,听取实习单位的建议及实习学生的实习心得,在继续发扬优势的同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夯实实践教学,更大程度地发挥认知实习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中的作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在走访及座谈中,实习单位对我院的实习走访表示欢迎。学院领导介绍了学院发展情况,对各个实习单位给予我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双方就深入合作,如选派优秀老师到实习单位挂职锻炼、优秀法官为我院学生开设实务讲座、系列审判实务课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各实习单位对我院实习生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我院学生实习态度认真、学习能力较强、独立思考能力突出,对我院实习生为分担本单位工作的努力表示感谢。同时,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也对实习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同学们的基础法律课程能够更全面些,并进一步加强逻辑思维能力的训练,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丰富自身的工作技巧。此外,考虑到实习效果,各实习单位希望学院能加长实习时间,并建议学院对好的实习报告集结成册,以提供给下一届的同学学习。

实习生们对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们的悉心指导深表谢意,并对指导老师高超的专业素质、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了新的认识。实习生们一致认为,通过短暂的实习,让自己对理论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发现了自身理论的不足。也让自己认识到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理解法学理论。通过旁听庭审、代行书记员部分职责、担任律师助理等工作,使自己认识到,法官审理案件要做到有理有据,必须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准确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公正判决。因此,本次实习让自己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学院学生,必须首先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同时,通过积极参与法律实践,培养自己的法律职业能力,锻炼自己的耐心和细心,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为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做好各项准备。

通过走访与座谈,加强了法学院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与交流,既实地掌握学院学生的实习情况,也听取实习单位富有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了双方合作。因此,这必将有助于学院进一步合理规划学生的实习、实践,提升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法学院院长喻中与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实习的学生合影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谢海霞与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实习的学生合影

 

法学院副院长米新丽、教学秘书李英回访丰台区司法局

 

法学院副院长张世君、科研秘书刘影回访西城法院

 

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张益铭、分团委书记王漪鸥回访朝阳工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