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通讯】实践群众路线---法学院暑期走访实习单位

 

根据法学院教学计划安排,法学院2011106名本科生及部分研究生于2013624日至2013719日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认知实习。法学院历来十分重视校外实习,对所有大学二年级学生都统筹安排到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进行认知实习,在实习中实行双导师制。

经过多年探索和积累,实践教学已成为了法学院的重要培养特色。迄今为止,法学院已经建立了19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丰台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房山区人民法院、丰台区司法局、丰台区律师协会、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朝阳区工商分局、一法律所、安博律所、百瑞律所、高朋律所等。

在学生实习及暑假期间,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老师代表法学院分别到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进行多种形式的走访,与实习单位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同时听取参加实习学生的实习心得,在发扬优势同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更大程度地发挥认知实习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中的作用。

718日,院长喻中教授与研究生辅导员宿东泽走访房山区人民法院; 719日,党总支书记谢海霞教授与科研秘书刘影走访海淀区人民法院;723日,副院长米新丽教授与科研秘书刘影走访东城区人民检察院;719日,副院长米新丽教授与教学秘书李英走访丰台区人民法院、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和丰台区律师协会712 ,副院长张世君与分团委书记王漪鸥走访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716日,党总支副书记张益铭与办公室主任李春媛走访朝阳区工商分局。在走访及座谈中,实习单位对我院的实习回访表示欢迎,指导学生实习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交流我院学生的实习表现,听取实习学生在实习中的心得体会。 

实习单位对我院派出实习生帮助其分担工作表示感谢,对实习学生的工作态度给予肯定,认为我院学生实习态度认真、学习能力强、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同时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对实习的学生也提出了要求,如本科生基础法律课程学得不够全面、一些实习学生逻辑思维的灵活性有待加强;另外由于案件的诉讼周期比较长,仅一个月的实习没办法让实习生全程跟进一个案件,只能零散了解不同案件的不同程序,影响实习连续和完整,所以希望学生的实习时间能长一些,便于学生能够系统地学习和了解处理案件的程序与方法。

法学院的实习学生体会到,实习对自己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帮助非常大,对社会与自己有了较为真实的认知,越是接触法律实践越是感觉法律知识非常重要,也发现了理论基础不扎实之处,有很多知识都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此次实习锻炼了自己的细心和耐心,使自己的法律功底更扎实,培养了自己与人交往沟通的能力,对自己是否适合做一名法律人进行了实际的检验,是一次非常受益与难得的经历。

通过走访与座谈,加强了法学院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与交流,既实地掌握学院学生的实习情况,也听取实习单位富有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了双方合作,这有助于学院进一步合理规划学生的实习、实践。

 

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与房山法院领导及在房山法院实习学生合影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谢海霞教授、科研秘书刘影在海淀法院座谈



法学院副院长米新丽教授、科研秘书刘影在东城检察院座谈



法学院副院长张世君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座谈



法学院副书记张益铭与朝阳工商分局领导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