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和北京市教委工作要求,教务处将开展2023年度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紧扣定位,服务首都
专业设置应紧扣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办学定位,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新时代首都发展需要,融入新发展格局,有力推动专业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结构,一体统筹
专业设置应有助于学校专业结构优化,与学校发展规划一体统筹,聚焦学校新文科、新工科建设,谨慎增设、及时撤销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
(三)支持升级,鼓励交叉
专业设置应符合时代特色,彰显学校特色,支持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鼓励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有效支撑学校本科专业数智化转型升级。
(四)严格论证,强化配置
专业设置应科学调研、充分论证,增设专业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科学规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配齐配强教师队伍和教学保障。
二、工作内容
按“通知”要求,本次专业设置申报分为新增专业、调整专业、撤销专业和预备案专业四种类型。其中:
新增专业可新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中的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
调整专业可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撤销专业可撤销已停招的专业,对于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应及时进行撤销备案(停招专业目录见附件3);
预备案专业为计划于2024年度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
三、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专业设置工作,结合自身优势特色,增设新兴专业,撤销老旧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推动学校本科专业转型升级,并按要求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yk@cueb.edu.cn。
1.7月26日前,填写并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申报汇总表》(附件4);
2.8月18日前,组织专家完成对拟新增、调整和撤销的专业进行审议,形成有专家签字的审议意见(扫描件)提交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83951322
教务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