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质量监控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与管理效能,增强教学督导工作实效,推动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我校集听评课管理与学生评教功能于一体的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将于本学期试运行。系统校内外登录方式详见附件1《校内外登录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指南》。
为确保系统规范、高效运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听课管理
1. 教学副院长
(1)请至少每月15日及月末最后一日登录系统,及时查看教学督导及校领导提交的本学院听课信息,并做好向相关教师的反馈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教学副院长版)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手册—听课管理》。
听课信息面向开课学院及教师所属学院同步开放,原则上由开课学院教学副院长统一转发至授课教师。其中,“形势与政策”课程(含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其他学院教师授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副院长统一转发。
(2)依托听课反馈,全面掌握课堂教学运行情况,系统梳理问题清单,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与改进,通过交流研讨、个别帮扶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并持续跟踪整改成效,逐步完善“听课—反馈—改进—跟进”的质量闭环机制,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2. 教学秘书
(1)负责本学院院级听课任务的创建与管理,包括任务建立、听课表退回修改及数据查询等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二级院系教学秘书版)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手册—同行评价》。
(2)听课任务建立要求如下:
① 任务分类
各学院须于每学期建立本学期听课任务,首次建立后可复制历史任务以简化操作。根据教育部数据采集要求及学院实际情况,听课任务分为两类:
Ⅰ校级任务下的学院听课任务,包括:
中层管理领导听课任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不含校领导 );
学院院级督导听课任务(学院教学督导,不含副处级及以上领导、校级督导及校领导) ;
学校指定听课成员任务(《学校课堂教学听课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听课人,详见附件6,不含学院副处级及以上领导、院级督导、校级督导及校领导) 。

上述三类任务人员不得重复。
Ⅱ学院自主院级听课任务
对未纳入上述范围的听课人员,可由学院根据需要自行设置。
② 命名规范
全校统一命名格式为:
20**-20**-*学期+学院全称+听课任务类型+听课任务
具体如下:
校级任务下:
20**-20**-*学期××学院中层管理领导听课任务
20**-20**-*学期××学院院级督导听课任务
20**-20**-*学期××学院学校指定听课成员听课任务
学院自主任务:
20**-20**-*学期××学院××听课任务
学院名称须使用规范全称,不得使用简称
③ 完成时限
请各学院于4月17日前完成本学期听课任务的系统建立工作。
(二)学生评教
1. 阶段性评教
教学秘书负责实时查询本学院学生评教完成情况,并做好督促与组织工作,确保学生按时参与评教。
2. 期末评教
(1)教学副院长:可查询本学院教师期末学生评教结果。
(2)教学秘书:负责查询评教完成情况,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期末评教。
二、工作推进
请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推进工作,4月24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组织好本学院听课成员的听课任务安排及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录入听课表的工作。听课成员系统录入操作见附件4《学院听课成员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手册—同行听课评价》;
(二)在系统转发听课表后,通知本学院教师查看听课表及听课反馈,教师操作指南见附件5《(教师版)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操作手册—听课管理》;
(三)做好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在本学院的推广工作。
三、咨询与答疑
学校已建立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咨询工作群,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可入群。教师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由教学秘书统一在群内进行咨询与反馈。
系统相关业务及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业务咨询:张老师,联系电话:83951813;
技术支持:许老师,联系电话:83952047。
教务处(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4月14日
附件:见本科教育或OA系统的通知附件。本科教育通知网址:https://open.work.weixin.qq.com/wwopen/mpnews?mixuin=1syGEQAABwC764DPAAAUAA&mfid=WW0314-DVCD6AAABwCFMbCDn8ht6geaGFXa4&idx=0&sn=fb963728a96ca600854df4d0b8d183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