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院级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首经贸政发〔2022〕48号),学校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现在进行2024年度院级本科教学督导新增(变更)备案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有新增或变更院级督导的院(部)需完成此次备案工作。
2.院(部)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自行开展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的选聘增补工作,经院(部)审议通过后,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备案表》(附件1)。
3.备案完成后新增院级督导即可开展相关工作。
4.请于10月2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至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5.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3951813;邮箱:pgzx@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