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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与评估处关于增补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际需要,现接受各教学单位向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推荐“本科教学督导”增补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学习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

  2.被推荐者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须在2024年7月1日前退休)、已退休人员或校外专家。

  3.年龄67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4.被推荐者应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担任过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的优先。

  二、聘期

  校级督导聘期为3学年。

  三、岗位职责及待遇

  具体岗位职责及待遇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2022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程序

  1.推荐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5月31日。

  2.推荐方式:教学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初步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推荐。被推荐者需填写附件1“本科教学督导推荐表”,由教学单位审核后统一推荐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3952298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