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深化课程思政建设,提升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课堂育人效果,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设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
第二条 研究中心聚焦课程思政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发挥服务、组织、研究、咨询、指导职能,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第三条 研究中心负责探索设计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体制机制,组织开展经常性课题研究及教师交流、展示、观摩、培训等活动,负责建设学校课程思政优质资源。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研究中心是学校非实体性研究机构,研究中心设在教务处。
第五条 研究中心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并设立秘书处。中心主任统筹中心事务、全面负责中心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中心工作;秘书处负责研究中心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 中心主任由校领导担任,切实承担中心业务的指导工作。副主任、秘书长由主任任命。
第七条 研究中心聘任研究人员若干名,聘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研究人员以兼职为主,包括特聘研究员、研究员,特聘研究员一般为校外课程思政专家,研究员一般为校内专家、教学名师。研究人员应支持中心的发展,完成中心委派的教学研究任务。
第三章 研究中心职责
第八条 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党和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有关课程思政的政策文件精神,围绕学校课程思政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问题开展教学研究,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的体制机制、方法路径;
(二)积极跟踪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教学研究动态,组织开展经常性课题研究,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教学研究成果;
(三)指导推进学校、院系、教师等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探索设计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负责组织学校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大赛,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名师讲座、专家报告、沙龙座谈以及教师培训等活动,汇聚专业课与思政课教师合力,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的整体提高。
(五)总结凝练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特色和成效,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设课程思政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九条 研究中心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各部门、各教学单位的支持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 学校在政策、经费、条件等方面保障研究中心发展,支持研究中心成为国内财经类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领域的核心智库,成为推进思政教育多元化发展、专业化发展的一流教学研究平台。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