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5 作者: 学籍办公室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教体艺[2022]1号)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3号)的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
(一)各学院、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3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如我校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规定不符,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在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学院、相关部门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名额推荐,规范推免工作程序。
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负责人
纪委副书记、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
(二)因疫情原因,根据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课程考核结果不作为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推免等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的依据。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含“双培计划”学生)。
(三)各学院、相关部门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推荐工作,做好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考评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二、优化工作程序,健全管理机制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我校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免工作程序不再按照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工作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
2024年推免工作按照以下工作程序执行:
(一)计划分配。
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要求,经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推荐名额。
(二)学生申请。
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三)鉴定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
各学院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学院组织有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须录音录像,每位专家均需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学院要严格审核因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各项成果,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答辩结果(含计入附加分的创新和科研成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因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教授推荐信须同时公示5天。通过审核鉴定的,加分方可计入考评成绩计算。
(四)核算考评成绩,确定综合排名。
各学院、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按照考评成绩(考评成绩 =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90% + 思想品德成绩×10% + 附加分)进行综合排名(含符合《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第三条(四)、(五)”条件的学生),并在学院、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五)确定推免学生名单。
各学院、相关部门推免工作小组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推免人选,推免人选名单由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审核通过,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推免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教体艺[2022]1号)中第六条“思想进步、学习优良、竞赛和训练成绩突出、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可按学校推免统一规定和办法申请推免资格。高校不得给高水平运动员单列推免名额或制定单独推免办法” 的规定,我校应届本科毕业高水平运动员推免计划不再单列,纳入学院计划,不再按照《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第八条中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政策执行。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干保研)实行推免计划单列,遴选工作由学生处按照工作方案实施。其余推免计划按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双培计划”应届毕业生人数单独计算,分配比例与各学院一致。
(二)时间安排
1.9月15日下班前,各学院、相关部门上交《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含工作机构、推荐办法、工作程序等内容)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月18日前,各学院、相关部门完成推荐、公示,并于9月18日15:30前报送推荐材料。
3.9月19日,学校审核推荐材料。
4.9月20-21日,学校在博学楼公示栏和教务处网页上公示全校推荐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三) 各学院、相关部门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推荐材料(每个学生一份):
(1)《202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4);
(3)“综合测评成绩”考核意见;
(4)学生成绩单;
(5)《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审核鉴定表》(附件5);
(6)其他材料(如有附加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创新和科研能力”相关材料(含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学院、相关部门的总结材料:
《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学生报名情况、推荐工作程序、工作监督及公示情况等,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院、部(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打印件和电子文档,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liping@cueb.edu.cn。
3.各学院、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学校不接收个人上交材料。
(四)“双培计划”推免工作
“双培计划”学生的推免工作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附件6)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双培计划”学生推免工作取消笔试和面试,工作程序按本通知第二条中所列工作程序执行。
请相关学院在9月15日前完成本学院“双培计划”学生的申请材料审核、鉴定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工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3952096。
联系人:段老师(“双培计划”推免相关工作),联系电话:8395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