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编制2015-2017年实验室建设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4-07-11 作者: 教务处
各实验教学中心:
科学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是实验室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分析现状,找准问题,提高建设的针对性;有助于统筹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和建设效益。为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实验室建设的计划性、时效性和连续性,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启动我校2015—2017年实验室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周期
本次规划期为2015年至2017年,可分年度设置工作阶段。长期规划注重连续性,近期规划突出可操作性,阶段性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明确具体。
二、规划主体
规划工作以各实验教学中心为主体。实验教学中心依托1个院系的,由该院系负责所辖实验中心的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教学中心依托多个院系的,由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院系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实验教学中心应充分认识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性,认真总结实验室现状,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培养目标、专业发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制订出2015—2017年实验室建设规划。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应抓好以下各环节的工作:
1.调研。各实验教学中心应对国内同类高水平实验室中心进行调研。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应重点对市级或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调研;北京市级及以上实验教学中心应重点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调研,调研工作应于2014年9月17日前完成。
2.起草建设规划。各实验教学中心在前期调研和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教学改革与建设的需要,组织起草2015—2017年实验室建设规划,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实验室建设规划格式见附件l、2。
3.本单位论证。各实验教学中心应在本院系或相关院系组织对实验室建设规划草案论证会,论证会要求相关院系全体教授、专业负责人和实验教师参加,并给出论证评审意见。各单位应于论证会前一周,将时间地点安排上报教务处,教务处酌情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单位论证会应在2014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
4.材料整理及上报。各实验教学中心在充分考虑本单位论证意见后,修改实验室建设规划,完善附件l、2,于2014年10月29日之前将实验室建设规划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同时报电子版至oxt@cueb.edu.cn。
联系人:欧老师,电话:83952221.